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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县孤儿基本生活费实现第三次大幅提标

    信息发布者:李瞻瞻
    2017-08-03 17:33:31   转载

    砀山新闻网讯 近日砀山县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砀山县2017年孤儿基本生活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两大亮点引人注意,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全县近600名孤儿将从中每人每月多受益160元。

     

        今年,我省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整合为特困人员供养继续实施并要求重点推进。《办法》要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福利机构养育儿童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该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落实监护责任,给予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家庭按每人每月60元的劳务补贴,这一举措将大大使孤儿的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此次提标为2010年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以来第三次提高标准,从270元每人每月到600元每人每月,此次提高至760元每人每月,高度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相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孩子在党和政府关怀下,撑起幸福安全的航帆幸福成长。

     

        (胡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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